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永城市金鑫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采购人为永城市金鑫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城市金鑫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2项目编号:ZHYA-2025-127
2.3项目概况:为响应国家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大政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支持永城市国有企业发展,永城市金鑫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2.4采购内容:本次发行债券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登记备案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
2.5采购要求:
(1)注册额度及期限:不超过1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
(2)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承销费率报价
报价上限为成功发行债券金额的0.18%/年,大于报价上限或报价为零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
2.6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债券本息偿付结束。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2.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具有交易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质。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牵头主承销商,另外1家为联席主承销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
备注:联合体投标,以上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
4.3 方式: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回复至投标人邮箱。线下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到4.2条指定地点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显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或单位书面承诺;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近一年在交易所市场成功申报公司债项目的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金鑫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建设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180米路南608号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方式:18737019510
采购代理机构: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0371-58609926
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