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豫都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建大米生产线一条已由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7-411503-04-01-990672,招标人为信阳市豫都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信阳市豫都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建大米生产线一条
2.2招标编号:ZHYA-2026-185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需求:
2.4.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无尘加工车间、智能仓储及厂区配套施工等,总投资额约800万元。
2.4.2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新店村和肖王村。
2.4.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二个标段
一标段:EPC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监理
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4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一标段: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二标段:监理
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6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施工企业)。
3.1.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注册证书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及返聘证明和退休证)
3.2.4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2.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碧桂园黄金时代30号楼1单元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
4.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09月29日15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豫都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肖王镇肖王村
联系人:莫瑞丽
联系方式:199376314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申越
联系方式:19638719335
联系人:申越
联系方式:19638719335
